牢记初心使命 忠诚履职尽责
为吴中争当高质量发展“优等生”提供坚强保障
—— 在中国共产党苏州市吴中区第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0年4月30日)
方伟军
同志们:
我代表中国共产党苏州市吴中区第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五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市纪委五次全会和区委十一次全会要求,回顾2019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0年工作任务。区委对这次会议非常重视,会前区委常委会进行了专题研究。刚才,区委书记陈嵘同志代表区委对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
一、2019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的成绩
过去一年,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委重大决策部署,坚持标本兼治,锐意改革创新,努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各项工作呈现稳中有进、进中提质的良好发展态势。
(一)强化政治监督,推进责任落实,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用新思想定向领航、指导实践,自觉履行“两个维护”的特殊使命和重大责任。
一是持续学懂弄通做实新思想。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贯穿全年工作的主线,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持和完善集体学习制度,通过区纪委常委会监委会议、中心组理论学习等多种形式专题学习21次,结合职责研究具体落实措施,主动从新思想中增信心、明思路、找对策。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刻把握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通过监督推动整改、促进改革、完善制度。认真落实主题教育要求,紧密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开好“对照党章党规找差距”会议,紧盯“群众最不满意、最期盼解决”的热点问题,深入开展9项重点课题调研,掌握实情、破解难题,通过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找不足,更加科学、严密、有效地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
二是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督促各地区各部门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情况如实记录,全年上报省市履责记实平台4000余条,不断加强对日常填报内容的监督检查,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通报。把问责作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完善明责、督责、考责、问责的责任链条,围绕区委中心工作,探索建立多部门联动、分类别实施、规范化流程的问责工作机制,依规依纪依法实施问责,全年共问责党组织2个、问责党员干部31人,努力以追责问责倒逼“两个责任”落实。经过不懈努力,我区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的成果,查处新发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数占比从2015年的50%下降到2019年的4.6%;新发生违纪违法案件占比从2014年的9.3%下降到2019年的7.4%;2019年全区纪检监察机关收接信访件数同比下降16.8%。
三是监督保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推进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深入推进“阳光扶贫+”监管系统、污染防治综合监管平台、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综合监管系统建设应用,及时发现、督促整改操作不规范、督办不及时等问题,推动“三大平台”运用到位,助力打赢三大攻坚战。强化重点督办,督促地方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切实履职,全区面上拆除违建别墅113栋,拆除面积达两万六千余平,处分3起6人,25宗“大棚房”全部整改完毕;深化专项监督,督促人防系统将1.2亿余元易地建设费全部追缴到位,扎实开展安全生产领域专项监督,督促职能部门整治“散乱污”企业,安全生产事故数、亡人数实现“双下降”;推进联动执法督查,督促中央和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销号”164个,河湖“两违”点位整治193个。
(二)整治基层腐败,推进扫黑除恶,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增强。
一是深入整治基层“微腐败”。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深入调研排查,集中筛选一批问题线索,持之以恒,分类解决,逐项推进,让群众感受到正风反腐就在身边。严肃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23起3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4人,持续提升基层群众满意度。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围绕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目标任务,强化精准监督,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共对2名违反相关规定的干部进行处置,并对1起典型案例予以通报曝光。
二是加大民生领域专项治理力度。聚焦基础教育、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民生实事工程等群众反映强烈问题,深入排查、精准施治,向社会公布专项整治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成果,让群众可检验可评判可感知。督促开展义务教育学校违规办学和校外培训机构集中整治,推动“名师空中课堂”和“阳光食堂”监管服务平台在吴中的应用。连续两年开展乡村振兴“护航行动”,落实“纠偏清违镇村行”行动要求,推动清缴欠租3.4亿元,清理不规范合同550余份,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机制进一步巩固深化。加强纪审协作,接收市、区审计局移送民生实事工程问题线索53条,运用“第一种形态”32人次,立案6人。
三是深挖彻查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坚持把扫黑除恶同肃贪反腐、基层“拍蝇”相结合,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严惩涉黑涉恶腐败,查核问题线索36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对木渎镇天池村党委相关责任人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履职不力问题进行问责通报。持续推进“黄赌毒”专项整治,加强分析研究,用好纪检监察建议,着力推进机制建设。推动非法金融活动专项治理,制定协同工作方案,用好非法金融活动信息监测平台,督促职能部门排查企业,努力守护好人民群众的“钱袋子”。
(三)持续正风肃纪,坚持严管厚爱,努力营造风清氛围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就反“四风”工作作出的“锲而不舍、持续发力、再创新绩”重要批示精神,坚持纠建并举,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向善向好。
一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更加深入。加大正风肃纪力度,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劲头纠治“四风”,持续在常和长、严和实、深和细上下功夫。紧盯隐形变异问题,常态化开展“清风行动”,对党的十九大之后不收敛不收手的从严从重处理,强化“四风”典型问题通报曝光。2019年,全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8起,对涉案的21人均给予党纪政务处分,通报典型案例10起。
二是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更加有力。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正风肃纪、反对“四风”的首要任务、长期任务。协助区委制定《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三年行动计划》,督促各地区各部门及时开展整改工作。把发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为日常监督检查和区委巡察工作的重要内容,同时各派驻机构对机关单位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6起10人,问责4人,就4起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推动集中整治稳步向前、持续向好。落实基层减负年要求,加强对基层减负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着力整治“文山会海”、过度留痕等问题。2019年,区级文件、会议数同比分别减少38.98%和39.46%。
三是“为担当者担当”导向更加鲜明。坚持严管厚爱结合、激励约束并重,落实市纪委“1+5”制度体系要求,协助区委用活用好“三项机制”,积极开展容错纠错,加强典型案例通报,出台《诬告陷害信访举报行为查核处理办法》,进一步调动吴中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建立澄清正名机制,积极探索通过专题会议等形式,对信访反映强烈但经核查不实的党员干部及时澄清正名、消除顾虑。贯彻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教育帮助违纪违法的党员干部纠错改过、回归正道,跟踪回访受处分党员干部,开展回访恳谈12人次,最大限度发挥案件的教育功能。
(四)加强政治巡察,全力推动整改,全面提升巡察质效
始终把巡察工作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全力推动巡察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发挥利剑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巡察工作规划,研究制定《2019年吴中区巡察工作要点》,合理安排年度各阶段巡察轮次和对象,统筹推进常规巡察、对村(社区)巡察,着力促进巡察工作有力有序开展。2019年,全区范围内镇、街道和区级机关部门(区属国有企业)已巡察41个,覆盖率达59.4%,村(社区)已巡察129个,覆盖率达67.2%,共发现问题2021个。
二是注重科学谋划抓实整改工作。认真做好中巡江苏移交信访件、省巡吴中移交问题线索的审查、处置工作。配合区委迎接省纪委对吴中的巡视整改专项督导工作,协助完成关于省委乡村振兴战略专项巡视发现共性问题的自查整改工作。完善对村(社区)巡察整改督办机制,督促镇(街道)和村(社区)分类分级抓好整改,对村(社区)巡察反馈问题已整改完成1204个,整改完成率83.49%。对镇、街道和区级机关部门(区属国有企业)巡察反馈问题已整改完成470个,整改完成率81.17%。
三是聚焦成果运用扩大巡察成效。深入查找系统性、区域性、倾向性、政策性问题,向区委提交6个专题报告,推动解决突出问题。建立“反馈意见+问题清单”的反馈模式,聚焦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落实不力问题、村级党组织软弱涣散问题、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形成村(社区)问题清单91份,推动镇村两级出台制度规范40余项。注重巡察经验做法的积累总结,向市委巡察办报送一批优秀巡察工作案例,推动巡察工作在实践中深化、深化中拓展。
(五)强化日常监督,凝聚监督合力,落细落实第一职责
强化系统思维,增强发现问题、及时纠偏能力,在常态长效上狠下功夫,推动监督更加聚焦、更加精准、更加有力。
一是监督合力不断凝聚。有效整合监督资源,创新优化监督格局,建立“1234日常监督联动体系”,依托履责记实这一个平台,聚焦一般性全覆盖的常态监督与靶向性点穴式的重点监督两个方面,汇聚党风政风监督室、监督检查室(派出监察员办公室)和派驻纪检监察组的三方力量,以日常监督履责日志工作机制、重点监督事项抄告反馈工作机制、长效整改评估验收机制、联席会议分析研判机制等四项主要机制为保障,构建联动闭环精准高效的日常监督体系,持续推动监督全面从严、全面发力。
二是抓早抓小成为常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抓在日常、严在经常。2019年,全区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708人次,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种形态分别占比71.5%、22%、2.4%、4.1%,切实做到用纪律“管住大多数”。督促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牢固树立“第一责任人”意识,带头抓好“第一种形态”的运用,共运用165次,持续筑牢全面从严治党的第一道防线。严把干部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全年回复党风廉政意见90批2811人次。持续强化信访举报分析研判,对全部区镇近三年的涉纪信访举报情况进行全面分析,并及时反馈给各地党委、纪委,压实管党治党责任。
三是专项监督更加精准。强化数据汇总、比对分析、动态跟踪,充分应用各类平台数据,通过线上排查与线下核查相结合,精准发现问题,推动系统治理,增强监督实效。深挖疑似“私车公养”问题线索,在全区开展专项治理,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21人,立案3人,推动健全公务用车管理制度。专项整治公职人员挂证取酬行为,追缴违规违纪所得227万余元,立案查处15人,运用“第一种形态”60人次,行业管理秩序进一步规范。
(六)深入推进改革,完善运行机制,不断增强改革实效
坚持内涵式发展,扎实完成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任务,以改革实效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是完成省级以上开发区监察体制改革。全面贯彻《监察法》,落实改革要求,推进省级以上开发区监察体制改革,6月份由区监委向苏州太湖国家旅游度假区、吴中经济技术开发区派出监察工委,并积极探索对所辖镇(街道)监察职能的运用,规范行使监察权。2019年下半年,监察工委共政务立案6件,制发监察建议书5份,有效加强了对开发区公职人员的监督。
二是强化派出监察员办公室作用。健全规范派出监察员办公室运行机制,提升工作质效,共修改完善规章制度15项。通过交叉监督、异地检查,从机制上解决基层熟人社会监督难题,并推动乡镇(街道)纪(工)委持续巩固和深化“三转”。2019年,派出监察员办公室共组织开展监督检查139次,处置问题线索131条,政务立案11件,发现党纪案件线索并移交乡镇纪委立案7件,着力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
三是稳步推进派驻机构改革。赋予派驻纪检组监察权,将六大区属国有企业纳入派驻监督,完成派驻纪检监察组更名工作,组建区纪委监委派驻交通运输局纪检监察组,实现了派驻全覆盖和监察全覆盖。积极开展“聚焦式”专项监督,聚焦三公经费使用、政府采购、工程项目招投标等10个方面51个重点事项,共开展集体廉政谈话105次,监督检查475次,及时发现处理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排查并整改廉政风险点143个,累计初核问题线索406条,运用“第一种形态”122人次,立案审查15件。
(七)保持高压态势,惩治预防腐败,一体推进三不机制
把握不敢腐的前提,强化不能腐的关键,注重不想腐的根本,切实放大“三不”叠加效应,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一是不敢腐的震慑力进一步释放。始终保持高压态势,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共受理信访举报365件、立案审查230件,涉及乡科级干部19件,移送司法机关职务犯罪案件10件,严肃查处陆亦章、滕颖健、刘金伟等腐败案件,形成有力震慑。强化固定留置办案场所统一管理,严格规范各类调查措施使用,确保依规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加强与公安、检察、审判机关的沟通协作,切实发挥案件审理审核把关和监督制约作用,严把案件质量关。
二是不能腐的约束力进一步强化。做好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深入研究案发规律,查找制度漏洞,有针对性地制发纪律检查建议和监察建议,督促党组织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向相关单位制发纪律检查建议3份、监察建议12份,并严格执行“三书一单一函”落实督办机制,推动补齐制度短板、完善体制机制,不断提升制度执行力。
三是不想腐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整合吴中环太湖沿线的廉洁文化资源,高标准推进暴式昭廉政教育基地提升改造,高点谋划“环太湖廉洁文化示范带”,构建廉政文化生态圈。运行“吴中清风”号廉洁文化社区巴士,打造流动的廉洁文化示范点,向社会大众弘扬吴文化的廉洁内涵。常态化、制度化开展警示教育,拍摄《敬畏纪律严守规矩——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警示教育片,教育党员干部1万余人次,较好地发挥了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警示效果。
(八)加强能力建设,建设模范机关,持续打造纪检铁军
始终把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作为基础工程和战略工程,持之以恒加强自身建设,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铁军。
一是全面落实队伍建设主体责任。出台《吴中区纪委监委领导班子落实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主体责任实施办法》,带头建设让党中央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做好干部调整、选拔和任用工作,开展“纪检监察干部考察评价画像”活动,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了解纪检监察干部,为选人用人提供科学依据。
二是认真落实全员培训要求。根据“能力建设提升年”要求,以全面增强业务本领为重点,分层分类加强对全区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通过集中培训、业务实训、党性锻炼、干部讲坛、纪检沙龙、高校培训、读书分享等多种形式,培训各级纪检监察干部4296人次。突出年轻干部培养,出台全链式精培机制,加快年轻干部成长。选配多名干部充实基层,建强乡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采取上挂下派、跟班培训、模拟实战等方式提升培训实效,共有27人次参与实践锻炼,有效增强实战能力。
三是持续强化自身监督工作。深入开展“打铁必须自身硬”暨“带头建设模范机关”专项行动,时刻警醒纪检监察干部牢记忠诚干净担当要求。自觉接受党委领导和监督,重大事项、重大案件及时向党委报告。主动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依法公开监察工作信息。召开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通报会,及时向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通报工作情况。健全内控机制,严格遵守省纪委“六条禁令”,强化对纪检监察干部家庭“廉内助”“贤内助”廉政家风教育,严防“灯下黑”,切实维护队伍的纯洁性,打造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铁军。
一年来,全区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的成果,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不断巩固拓展。但是,与党中央和上级的要求相比、与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依然任重道远。我们清醒认识到,纪检监察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还存在一些差距,对政治监督的内涵范围、方法路径把握不准,日常监督长期监督还需持续发力;从政治建设高度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还不够有力,隐形变异“四风”问题禁而不绝,还要进一步健全机制、综合施治;对新制定的纪法规定学习不深入、掌握不熟练,执纪执法的本领还需进一步提高。对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采取有效举措,切实加以解决。
二、在传承发展中深化对全面从严治党规律的认识
党的十九大以来,全区纪检监察机关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吴中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实践中,我们深化了五个方面的认识体会。
——必须一以贯之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夯实忠诚履职之本。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党的理论创新最新成果,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人的思想旗帜,是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我们要坚持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始终把纪检监察工作放在“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去谋划、部署、推进,不断在学懂弄通做实上取得新进步。
——必须一以贯之督促党员、干部自觉做到“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之核。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深入阐释了“两个维护”的重大意义,对增强“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作出重要部署。“两个维护”是党的最高政治原则和根本政治规矩,更是纪检监察工作的根本任务和崇高使命。“两个维护”是具体的而不是抽象的,纪检监察机关的每一项工作都是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任务,必须一项一项抓到底、抓到位,要在坚定不移带头做到“两个维护”的基础上,一以贯之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切实加强党建、压实责任、担当作为、推动发展,坚决保证党中央政令畅通,以铁的纪律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在吴中落到实处,督促吴中党员干部真正做到“四个意识”入脑入心,“四个自信”坚定执着,“两个维护”不折不扣。
——必须一以贯之站稳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抓住坚守初心之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以百姓心为心,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是党的初心,也是党的恒心。我们要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全区纪检监察工作成效的标准,坚持重心下移、力量下沉,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积极探索依靠人民群众有效开展反腐败的路径,自觉维护群众切身利益,让群众感到正风肃纪反腐就在身边、纪检监察工作就在身边,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和群众根基。
——必须一以贯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针和要求,负起勇担使命之责。在十九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要继续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重点查处不收敛不收手的违纪违法问题。无论是惩治腐败还是反对“四风”,无论是落实“两个责任”还是一体推进“三不”,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的这些关键词,无不传递出将全面从严治党引向深入的坚定决心。我们要切实履行监督首要职责,为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当好参谋助手,确保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压紧压实。同时,既保持不敢腐的高压震慑,又同步跟进不能腐的制度建设,加强不想腐的思想教育,不断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必须一以贯之发扬斗争精神提升履责本领,筑牢能力建设之基。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不断夺取伟大斗争新胜利。做好纪检监察工作,就是同一切影响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破坏党的集中统一的人和事作坚决斗争。纪检监察干部肩负着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更要敢于斗争、善于斗争,严格执纪执法,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使各项工作更加科学、更加严密、更加高效。我们要始终牢记“打铁必须自身硬”,全面落实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要求,激发奋进有为的精神状态,锤炼一专多能的过硬素质,锻造从严从实的优良作风,当好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
三、稳中求进推进2020年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十三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大考之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意义重大。今年工作的总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按照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省市纪委五次全会和区委十一次全会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协助区委持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吴中争当新时代高质量发展“优等生”提供坚强保障。
(一)坚持守初心担使命,强化政治监督,增强“两个维护”的自觉性坚定性。不断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督促全区党员干部把“两个维护”融入血液。强化理论武装坚定政治信念,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真学、真懂、真信、真用上下功夫,自觉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严明政治纪律落实政治规矩,旗帜鲜明同搞“七个有之”等行为作斗争,切实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强化对践行“四个意识”、贯彻党章党规、落实新发展理念、实现高质量发展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紧盯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等错误表现,及时发现和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以实际行动彰显“两个维护”。加强监督监管压实政治责任,认真履行协助职责、监督责任,督促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依照中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要求,把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担当抓牢抓实。认真落实对主要领导干部监督和领导班子内部监督的有关制度,提升对“一把手”和同级监督质效,推动上级“一把手”抓好下级“一把手”。进一步完善精准、有效的问责体系,认真落实问责条例,发挥党委(党组)、纪委、党的工作机关等问责主体作用,督促各类问责主体齐抓共管,坚决防止问责不力和泛化、简单化,增强问责权威性和公信力。扎实做好政治生态监测评估工作,强化对政治生态的科学研判,对发现问题及时预警,巩固发展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二)始终以人民为中心,决胜脱贫攻坚,集中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始终站稳人民立场,出实招破解难题,用实劲推进攻坚。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紧紧围绕2020年全面实现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深化运用“阳光扶贫”监管系统,聚焦经济薄弱村和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督促开展“一户一档一策”精准帮扶,推动产业扶贫等脱贫攻坚政策落到实处,从严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持续开展专项监督,督促运用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综合监管系统、污染防治综合监管平台,为打赢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和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坚强保障。监督推进全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督促各地各部门认真抓好国务院和省、市、区安全生产督导指出问题的整改工作,层层压实安全生产政治责任,着力推动解决安全生产领域突出问题。深入开展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治理,聚焦教育、医疗、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民生工程等重点领域,对重点地区、重点问题开展多轮次滚动式专项督办,建立民生领域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常态化机制。协同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精准查处涉黑涉恶腐败和充当“保护伞”问题,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联动治理,督促推动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完善制度机制,深化标本兼治,使“套路贷”等非法金融活动得到根本性遏制,坚决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发挥信访举报“主渠道”作用,严格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用好检举举报平台,提升信访分析质量,把解决多年、多层、多头信访举报问题作为工作重点,保障党员、群众行使监督权利,适时向社会公众通报年度信访举报处置情况,坚决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三)不断强化纪法意识,深化改革成效,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落实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要求,深入做好改革“后半篇”文章。在执行双重领导机制上抓落实,严格执行纪检监察机关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监委请示报告制度,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和指导,完善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制度,强化纪委监委监督的协助引导推动功能。在发挥改革成效上抓落实,完善派出监察员办公室工作,进一步健全制度机制,紧扣重点工作深化交叉监督,加强与乡镇纪委的协作配合,强化对巡察整改情况的跟踪督办,着力破解“熟人社会”监督难题;提高派驻监督精准性、有效性,围绕权力运行的“关节点”,紧盯“关键少数”,规范派驻机构工作运行,做实监督全覆盖、增强监督有效性。在贯通执纪执法上抓落实,严格依据党章党规和宪法监察法履行纪检、监察两项职责,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省纪委监委“1+N”制度体系等,完善案件主办人、主审人制度,建立健全案件办理质量责任制;加强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促进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推动反腐败工作法治化、规范化。
(四)认真履行首要职责,强化专责监督,增强日常监督长期监督的有效性。坚持定位向监督聚焦、责任向监督压实、力量向监督倾斜,健全完善监督体系,进一步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做实做细日常监督,建立协调有序、信息畅通、共同参与、高效联动的日常监督体系,加强对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构建全覆盖的制度执行监督机制,于细微处盯紧盯实制度执行情况,推进和保障制度刚性运行。突出专项监督重点,督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落实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责任,加强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措施落实情况的跟进监督,对失职失责行为依规依纪依法予以严肃处理,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纪法监督保障;开展项目化监督,聚焦推进“两山”理论吴中实践与苏州生态涵养实验发展区建设,聚焦“三资”监管与乡村振兴战略落实,聚焦区委区政府重点项目执行情况。强化小微权力监督制约,完善“一人一委一网”监督体系和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制度,按照《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要求,明确每项权力行使的法规依据、运行范围、执行主体、程序步骤,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监督作用,形成群众监督、村务监督委员会监督、上级部门监督和会计监督、审计监督等多方联网的监督体系。织密基层权力运行的“廉政防护网”,将小微权力监督由农村向城市社区延伸,推动基层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廉洁履职、公正办事。
(五)持续深化作风建设,激励干事担当,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坚持纠“四风”和树新风并举,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推动化风成俗、成为习惯。持续强化监督检查,常态化开展作风建设专项督查,坚守重要节点,严查享乐、奢靡问题,防范查处收送电子红包、私车公养等隐形变异问题,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地区和单位及时发出预警提醒函,对“四风”问题突出的地区和单位及时问责,将作风建设责任压力逐级传递到位;坚定不移破除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解决困扰基层的形式主义问题,持续为基层松绑减负,让干部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抓落实。扎实做好转变作风“曝光台”跟进监督,督促整改。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着力释放“三项机制”功效,全面实施激励干事担当“1+5”制度体系,有效发挥典型案例示范作用,加强容错纠错案例通报,严肃查处虚构诬陷行为,及时为受到不实反映的干部澄清正名、松绑减负。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研究出台规范政商关系正面和负面清单,鼓励干部主动服务、靠前服务、精准服务、规范服务;实施“清风护企”工程,深化非公企业纪律监督组织建设,对涉企信访举报和问题线索优先办理;建立重大项目跟进监督机制,把廉洁建设贯穿项目建设全过程,找准责任主体,推动责任落实。
(六)加强巡察协同联动,抓好整改工作,做好巡视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认真贯彻落实新部署新要求,强化使命担当,忠诚履职尽责,在新起点上高质量推进巡察工作。以更高站位深化政治巡察,坚守政治定位,聚焦“两个维护”根本任务,结合“六个围绕、一个加强”和“五个持续”要求,深入开展常规巡察和对村(社区)专项巡察。科学安排全年巡察工作轮次和任务,加快推进巡察全覆盖进程。以更实举措提升监督质效,坚持实践创新,总结经验方法,丰富巡察手段,完善制度机制,提升巡察质量;探索“大数据”管理,强化对巡察数据综合、统计、比对、分析,实现巡察流程标准化、数据信息化、管理规范化;利用多部门协作联动机制,加大在信息、资源、力量、手段和监督成果等方面的共享力度,构建更加科学严密有效的监督网络;加强对巡察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的调查研究,为完善体制机制、深化改革提供参考。以更严要求做好“后半篇”文章,建立巡察整改日常监督机制和巡察整改成效评估机制,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强化对整改情况的统筹协调和跟踪督促;开辟巡察问题线索处置“绿色通道”,做到巡察移交线索优先办理、严肃处置、问责到位;针对上级巡视和区委巡察提出的整改要求,以更坚决的态度强化督促督查,确保加大整改力度、及时整改到位。
(七)完善“三不”体制机制,强化警示教育,巩固和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在严厉惩治、形成震慑的同时,扎牢制度笼子、规范权力运行,加强党性教育、提高思想觉悟。强化不敢腐的震慑,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严肃查处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的腐败问题;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坚决斩断“围猎”和甘于被“围猎”的利益链,坚决破除权钱交易的关系网,提高治理腐败效能;加大国有企业反腐力度,严肃查处靠企吃企、设租寻租、关联交易、内外勾结侵吞国有资产等问题;一体化推进反腐败追逃防逃追赃,持续开展“天网行动”;严格落实审查调查安全责任,强化办案场所管理,牢牢守住办案安全底线。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发挥标本兼治综合效应,推动审批监管、执法司法、工程建设、资源开发、金融信贷、公共资源交易、公共财政支出等重点领域监督机制改革和制度建设;坚持以案促改,规范纪律检查和监察建议书的内容和制发程序,找管理漏洞、找制度空隙、找责任缺位,发挥纪律检查和监察建议书的标本兼治作用,督促把制度“笼子”建得更加科学严密;完善制度执行监督机制,会同职能部门强化日常督察和专项检查,推动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严格按照制度履职尽责,真正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做深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做实干部警示教育,以案释纪、以案释法,加强党纪国法教育,督促全区各级党委(党组)书记上好廉政专题党课,组织开展“纪委书记讲纪律”活动。充分挖掘吴文化丰厚的廉洁文化历史资源,深度打造“环太湖廉洁文化示范带”,推动廉洁文化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紧密结合,营造崇廉尚洁的良好氛围。
(八)铭记打铁必须自身硬,提升综合素能,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建设高素质队伍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必须纵深推进“打铁必须自身硬”专项行动,下大气力把队伍建强、让干部过硬。突出政治建设,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摆在首位,锤炼忠诚干净担当的政治品格;加强区纪委常委会政治建设,坚持民主集中制,带头坚定制度自信、维护制度执行,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全面提升区纪委监委机关党的建设质量,进一步落实机关党建工作责任制,着力打造模范机关。强化组织建设,加大干部培养管理、交流轮岗和选拔任用力度,深化年轻干部“全链式”精培工程,完善纪检监察干部考核评价指标体系,优化干部队伍结构;突出目标导向、实绩导向,加强纪检监察干部平时考核和分级分类精细化考核,不断提高纪检监察机关治理水平和治理能力。聚焦能力建设,以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为抓手,强化理想信念教育,深化纪检监察干部全员培训。按照“能力建设深化年”要求,在强化纪律法规学习基础上,引导干部广泛学习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知识,着力培养复合型人才,更好地适应时代需要。深化作风建设,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和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完善纪检监察权力监督制约机制,创新纪委监委接受各方面监督体制机制,根据上级统一部署,依法有序推进区监委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专项工作;从严从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管理监督,在强化自我监督、自我约束上作表率,努力打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纪检监察铁军,决不辜负党和人民的信任与重托。
同志们!人到半山路更陡,越是艰险越向前。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只争朝夕、不负韶华,奋力书写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篇章,为吴中争当新时代高质量发展“优等生”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