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稳中求进 勇于担当作为
谱写吴中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 在中共苏州市吴中区第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
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19年3月7日)
方伟军
同志们:
我代表中共苏州市吴中区第四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向第四次全体会议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市纪委四次全会和区委九次全会要求,总结2018年全区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19年任务。区委对这次会议非常重视,区委常委会进行了专题研究。刚才,区委唐晓东书记对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及上级纪委全会部署,推进全区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和省、市、区委的决策部署上来。
一、2018年全区纪检监察工作取得新成效
过去的一年,在区委和市纪委监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忠实履行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双重职责,坚定不移正风肃纪反腐,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吴中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一)践行“两个维护”,着力夯实“两个责任”。区纪委常委会始终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理论武装的核心任务。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论述,结合工作实际抓好贯彻执行,不断巩固壮大主流思想舆论,筑牢思想意识防线。加强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抓好中央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对中央、省委巡视和市委、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协助区委做好2017年省委巡视吴中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高质量迎接好省纪委监督室和省委巡视专项督查组的巡视整改专项督查,整改成果获得上级肯定。把履责记实平台作为政治生态评估的重要载体,做好省、市履责纪实平台的督促填报工作,上线运行区级履责纪实平台,三级平台共完成填报内容1.9万余条,力促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细落实。把强化问责作为管党治党的有力武器,坚持“一案双查”,对11名领导干部进行责任追究。协助区委制定容错纠错实施办法,并加强案例指引。扎实做好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工作,先后回复47批547人次,把好干部任用的政治关、廉洁关。
(二)深化改革成效,实现监督全面覆盖。落实纪检监察体制机制改革要求,圆满完成干部转隶、机构设置等各项任务,顺利完成区监察委员会组建挂牌工作,实现机构、职能、人员全面融合。突出监督首要职责,实现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部门分设,有效增强监督力量。挂牌成立两个派出监察员办公室,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持续开展派驻机构“六个一”综合分析工作,创新实施派驻工作“量化”周报制度、派驻机构与被监督单位工作联系机制,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同被监督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谈心谈话710人次,开展监督检查290次。在区委的统一领导下,加强巡察工作的组织实施,完成4轮常规巡察、3轮对村(社区)“三资”管理和生态文明建设专项巡察,发现问题239个,提出建议56个,移交问题线索59条、信访件5件,完成《吴中区乡镇、街道巡察全覆盖专题报告》,梳理出3大类14项共性问题,提出整改落实建议99条,巡察监督质效稳步提升。
(三)服务发展大局,提供坚强纪律保障。始终把护航 “三大攻坚战”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通过检查督促助力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重点检查是否存在做选择、搞变通、责任落实不力、失职渎职等问题,督促职能部门就政府性债务、互联网金融、非法集资等重大风险建立有效的防范化解机制;通过主动作为助力脱贫攻坚战,深入开展扶贫救助惠农领域和作风问题专项督查,并依托“阳光扶贫▪智慧e农”平台,实现扶贫救助帮扶工作的“线上”“线下”同步监督,查处扶贫领域违纪案件4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3人。开展乡村振兴 “护航行动”,督查推进“三资”管理专项治理重点工作、租金清缴和合同治理,全年共清缴被拖欠的集体资产租金1.94亿元,清理不规范合同677份,问责48人;通过督查问责助力污染防治攻坚战,对中央、省环保督查期间交办信访件的完成和整改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通报9件,问责5人。将扫黑除恶与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建立与政法机关双向移送线索机制,设立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台账,完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督办机制。深入开展教育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积极推动校外培训机构集中治理,认真核查教育领域违纪违规问题线索,立案审查2人,给予第一种形态处理4人。助推“331”专项行动,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问责2人,协助职能部门筑牢安全生产防线。
(四)坚持常态长效,巩固作风建设成果。开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畅通区委巡察、信访举报、政风行风热线、“寒山闻钟”论坛等渠道,全年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75起、问责79人,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20人。组织开展全区作风建设自查自纠专项行动,各地各单位自查发现问题21个,制定整改措施24项,通过专项督查,发现问题40个,提出整改意见44条。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聚焦重点领域梳理问题清单,问责7人。出台《关于在全区开展“四风”问题整治专项行动的实施方案》,持续深化“清风”行动,共给予34名党员干部党政纪处分,对71名党员干部实施诫勉谈话、提醒谈话,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变异回潮。印发《关于进一步重申作风建设有关要求的通知》,着力构建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五)保持高压震慑,提升标本兼治成效。严格执行廉政谈话制度,对有反映的党员干部及时进行谈话函询,共运用诫勉谈话149次,提醒谈话95次,批评教育113次,发挥了良好的预警、监督、纠错和保护作用。推行涉纪信访集体会审研判机制,制定实施《吴中区信访举报件受理办理工作规程(试行)》,规范基层信访举报工作,全年共受理信访举报425件,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理问题线索581人次,其中第一、第二种形态占比91.9%,突出抓早抓小,把问题处理在初始状态。严查违纪违法问题,持续强化不敢、知止氛围,全区立案查处各类违纪违法案件212件,同比增长15.2%,其中涉及乡科级干部17件,政务类案件5件,移送司法机关4件,为国家、集体挽回直接经济损失598万余元。加强协同配合,依纪依法办理留置案件3件,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做好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向有关单位发出监察建议书2份,督促相关单位整改落实、完善制度、加强管理。严守安全底线,高标准完成区纪委监委谈话场所建设,扎实推进乡镇纪委谈话室规范化建设,加强制度建设、谈话要求、规范流程,确保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强化宣传教育和警示教育,围绕“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主题,制作《心存戒尺守住底线》警示教育片,开展职务犯罪庭审针对性旁听,责令发案单位召开民主生活会,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
(六)加强自身建设,锻造纪检监察铁军。充分发挥区纪委常委会的集体领导作用,严格执行议事决策规则,坚持重大问题由常委会集体讨论决定,全年召开常委会34次。深入开展“打铁必须自身硬”专项行动,努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队伍。出台《吴中区纪检监察系统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实施方案》,以思想解放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创新。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运用“纪检监察讲坛”、“纪检沙龙”等培训载体,累计培训各级纪检监察干部1735人次。对新进纪检监察干部加强监督管理,制作新进纪检监察干部文件袋,用承诺书、制度汇编、必学书籍,引导新进干部迅速成长。严格执行纪检监察干部单位有关事项和个人有关事项“双报告”制度,报告56人次。拓展延伸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调任备案制度,对17名纪检干部进行调任备案。严防“灯下黑”,充分应用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动态掌握纪检监察干部情况。深入开展谈心谈话180多人次。认真查找廉政风险,排查工作岗位和个人履职风险点428个,制定防控措施405条。进一步优化“两大员”工作机制,聘任16名新一轮党风联络员、特邀监察员参与“清风行动”等督查检查,构建多维高效的监督“网络”。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区监委在全市范围内率先向区人大报告监察体制改革专项工作。
一年来,吴中纪检监察工作取得了较为明显的成效。在看到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认识到,我们的工作同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仍存在一定差距。腐败问题在一些领域依然易发多发,“四风问题”呈现新变化新特点,群众反映强烈的一些突出问题尚未根本解决,标本兼治还需进一步深化,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仍需下大力气解决;握指成拳的内部工作机制还需进一步完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业务水平和创新能力还需进一步提升,等等。对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在接下来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二、传承发扬管党治党和反腐败实践新经验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始终坚守职责定位,强化使命担当,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吴中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纪律保障。实践中,我们积累了经验,得到了启示。
一是必须坚持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确保纪检监察工作沿着正确方向前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引领我们开拓奋进的精神旗帜,是照耀新时代、迈向新征程的思想灯塔。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纪检监察工作和对江苏工作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充分发挥好协助党委履行主体责任的作用,把纪检监察工作放在新时代历史方位中、放在吴中改革发展大局中去谋划部署。
二是必须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着力推动党中央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精准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近年来,全区纪检监察组织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不动摇,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开展了卓有成效的工作。新时代,我们要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作为立身之本、履职之要,确保党委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区委九次全会要求持之以恒优化“三大布局”、转换“三大动力”、打好“三大战役”,我们要强化政治监督,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确保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重大决策部署不折不扣落实。
三是必须践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获得感。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强调,要向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亮剑,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我们要始终站稳人民立场,聚焦“四风”问题新表现新动向,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找准基层群众痛点难点焦点,坚持问题导向,拿出切实举措,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正风反腐的新成效。
四是必须坚持弘扬改革创新精神,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弘扬改革创新精神,推动思想再解放、改革再深入、工作再抓实,凝聚起全面深化改革的强大力量,在新起点上实现新突破。近年来,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锐意改革、开拓创新,结合吴中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取得了“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等系列荣誉。新时代呼唤新担当,新时代需要新作为。区委四届九次全会提出奋力谱写“优生态、惠民生、兴产城、善治理”高质量发展新篇章的奋斗目标,市纪委四次全会提出要推动苏州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走在前列,我们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勇于担当,不断推进理念思路、体制机制、方式方法创新,更加科学严密有效地做好各项工作,奋力开创吴中纪检监察工作新局面。
五是必须坚持把自身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担负党和人民赋予的光荣使命。推动吴中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离不开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干部队伍。我们要牢牢把握队伍建设这一永恒主题,时刻铭记“经得起磨砺、顶得住压力、打得了硬仗”的要求,持续深化“打铁必须自身硬”专项行动,讲政治、练内功、提素质、强本领,不断强化自我监督和外部监督,以铁的纪律锻造过硬队伍,为纪检监察事业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三、谱写吴中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纪检监察工作必须适应新形势、抓住新机遇、展现新作为。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系列重要讲话指示精神,按照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省市纪委四次全会和区委九次全会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协助区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突出问题导向,锐意改革创新,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为谱写“优生态、惠民生、兴产城、善治理”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坚强保障。
(一)始终以政治建设为统领,高质量落实管党治党责任
强化思想理论武装。深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理解把握、贯彻落实,坚持学懂弄通做实,依托“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等制度,在联系实际学、持续跟进学、融会贯通学上下更大功夫。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坚守责任担当,树牢“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始终以党中央的旗帜立场、决策部署、担当精神为标杆,对党忠诚、听党指挥、为党尽责。
严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强化对践行“四个意识”、贯彻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的监督,督促党员领导干部把“两个维护”落实在实际行动上。增强政治敏锐性,突出对违反政治纪律、政治规矩问题的审查调查,旗帜鲜明同“七个有之”等行为作斗争。加强对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从坚持政治原则、严明政治纪律的高度,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紧盯对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等错误表现,加大对省委、市委、区委重大决策部署的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空泛表态、应景造势等突出问题,深刻剖析成因,推动综合施治。
强化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贯彻落实省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认真履行协助职责、监督责任,协助区委履行好主体责任。深化履责记实工作,强化追责问责并督促各级党组织用好问责利器,防止问责不力或者泛化、简单化,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坚持党内监督没有禁区、没有例外,突出“关键少数”,重点加强对党的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的监督,注重强化对政治生态的科学研判,协助党组织加强政治生态建设,当好政治生态“护林员”。
(二)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高质量发挥治理效能
落实双重领导机制。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认真履行好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职责,严格执行纪检监察机关向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监委请示报告制度,主动接受党委领导、管理和监督,推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贯通协同、形成合力。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和指导,认真落实乡镇(街道)纪(工)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办法和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副组长提名考察办法。重点围绕线索管理、审查调查、处分处置等环节,建立健全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工作机制。
持续深化体制改革。抓好党政机构改革背景下派驻机构深化改革任务,按照上级纪委监委部署探索推进向区属国有企业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健全派驻机构工作机制,深入开展“聚焦式”监督,完善工作规范,加强对派驻干部的教育管理和考核评价,更好地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全面深化向镇(街道)派出监察员办公室工作,细化与乡镇(街道)纪(工)委以及巡察机构的联动协作机制,结合镇、村“廉情监督员”队伍建设,更好发挥监察员办公室在加强农村基层治理、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作用,将监察员办公室打造成为“常驻不走的巡察组”,推动监察工作有效覆盖“最后一公里”。按照上级纪委部署探索开展省级以上开发区监察体制改革试点,稳步推进监察监督全覆盖。
促进纪法贯通法法衔接。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统筹运用纪法“两把尺子”,整合规范纪检监察工作流程,健全完善配套制度体系,建立统一决策、一体运行的执纪执法工作机制。坚决落实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相关法规制度,完善审查调查转换衔接方法,健全监察调查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前介入、裁判文书通报等制度,推动形成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的体制机制,推动反腐败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实现良好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和社会效果。
(三)落细落实监督首要职责,高质量构建监督格局
全面统筹“四个监督”。持续强化监督职能,提升监督质效,推动监督成果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成果。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四张网络”全覆盖的基础上,统筹力量,明晰职责,找准监督重点。整合共享监督信息,完善动态协作、巡纪联动等机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及时通报问题、定期分析研判、定期听取情况汇报,实现发现问题、线索处置、督促整改、“回头看”的有效衔接,形成监督闭环。加强监督成果的综合运用,强化执纪问责力度,推动政治生态持续向上向善。
精准聚焦“四个关键”。紧盯公权力运行各个环节,认真落实监督责任,做实做细监督职责,着力在日常监督、长期监督上探索创新、实现突破。管好关键人,围绕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廉洁从政从业、道德操守以及家风建设等方面,管住管好领导干部;管到关键处,紧盯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既管住乱用滥用权力的渎职行为,又管住不用弃用权力的失职行为,强化对公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管住关键事,推动落实“管行业就要管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分行业分领域查找体制机制漏洞和薄弱环节,找准责任主体,落实主体责任;管在关键时,根据问题易发时段规律,精准把握监督的时机和节点,着力将监督挺在前面。
贯通运用“四种形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政谈话及实践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谈话工作流程,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谈话提醒,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最大限度防止干部出问题。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注重将谈话与函询相结合,综合运用抽查核实、采信告知等方式,提高函询工作针对性、实效性。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将“四种形态”体现和运用到容错纠错实践中,对符合情形的党员干部大胆容错,最大限度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四)坚守政治巡察定位,高质量提升巡察工作质效
坚定不移深化政治巡察。以政治建设为统领深化政治巡察,突出对各级党组织政治立场和政治生态的巡察,深化对被巡察党组织政治生态评价工作,动态完善政治巡察监督清单,持续开展选人用人和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情况专项检查,着力从政治上查找、发现、解决问题,充分发挥政治巡察“显微镜”“探照灯”作用。认真贯彻执行巡察工作操作指引,着力加强能力支撑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巡察工作规范化、标准化水平。科学安排全年巡察任务,灵活运用监督方式,稳步开展常规巡察,深入推进对村(社区)专项巡察。
持续推进反馈意见整改。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继续对中央、省委巡视和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协助区委严格按照整改方案和既定整改时限,抓好整改落实工作。着力加强对区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监督,通过务实有效的“回头看”工作确保整改工作到位。坚决克服“过关”心态,将上级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情况作为巡察重点监督内容,督促各级党组织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针对系统性、基础性、政策性问题进行深入分析,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堵塞漏洞,推动全区面上问题有效解决。
多措并举提升巡察监督质效。聚焦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全面加强巡察基础性工作。推动巡察与相关职能部门相互贯通,发挥好巡纪、巡组、巡审等协作机制作用,形成监督合力,精准发现问题。深化巡察成果运用,通过总结分析普遍性问题,推动共性问题解决,从治标和治本两个方面提出对策建议。完善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加强整改日常监督的工作机制,加大问责力度,坚决杜绝整改责任不落实、敷衍整改,甚至边改边犯等问题。
(五)着力削减存量、遏制增量,高质量巩固反腐压倒性胜利
依法查处职务违法犯罪案件。全面履行监察法赋予的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用好省监委调查处理公职人员职务违法政务处分案件工作指引、调查职务违法犯罪案件证据收集指引等,细化工作流程,规范高效履职。严格执行反腐败有关法律法规,认真贯彻上级纪委监委相关规定,全面落实审查调查安全责任,确保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
加大审查调查力度。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不断释放全面从严治党强烈信号,以永远在路上的坚韧和执着把反腐败斗争推向纵深。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强化对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和行业的监督,严肃查处环保、民政、水利、工程建设、征地拆迁等重点行业领域案件,依法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坚决防范利益集团拉拢腐蚀领导干部,推动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
切实增强反腐合力。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作用,加强反腐败协调机构的机制建设,持续完善办案安全和协调保障机制,一体推进追逃防逃追赃工作。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按照上级纪委监委部署要求,加强与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扎实开展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畅通来信、来访、来电和网络等举报渠道,依托纪检监察网络举报平台,及时受理检举控告,发挥党员和群众的监督作用。
(六)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高质量深化标本兼治
深入推进源头治理。加强监督执纪案例综合分析,坚持一案一总结,围绕信访举报、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和巡察等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深挖监管漏洞,提出有针对性的纪律检查建议或监察建议,督促完善相关制度机制,在补齐制度短板上狠下功夫。健全职务违法犯罪预防机制,以监督制约权力运行为核心、以岗位廉政风险防控为重点,推动构建权责清晰、流程规范、预警及时的防控机制,不断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
强化制度刚性运行。加大制度执行力评估力度,部署开展自查自纠和交叉互查,从制度立项、执行情况、实际效果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强化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督查及其成果运用,坚决纠正随意变通、恶意规避、无视制度等现象。对制度执行不力的严肃追责问责,既问责直接责任人,也追究相关领导人员的责任,形成强大震慑,确保各项制度成为刚性约束,真正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
增强拒腐防变思想自觉。从正反两方面典型中汲取经验教训。发挥先进典型引领作用,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突出加强理想信念宗旨和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优良家风家训家规,深入挖掘吴文化丰厚的廉洁文化历史资源,打造吴中特色廉洁文化宣传品牌。高标准推进暴式昭廉政教育基地建设。分行业分领域分层级精准开展警示教育,运用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件,用好被查处违纪违法干部忏悔录,在发案单位、行业、地区开展警示教育,深化以案为鉴、以案促改,做到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教育一片。
(七)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高质量实现纪律保障
切实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深入调研排查,集中筛选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线索,强化问题导向、有的放矢,分类解决、逐项推进,切实让群众感受到正风反腐就在身边。严肃查处基层干部贪污侵占、虚报冒领、截留挪用、优亲厚友等行为,对典型案例公开曝光、形成震慑。深入研究农村基层腐败问题,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努力消除农村基层权力监督真空地带,持续开展乡村振兴 “护航行动”,聚焦基层突出问题,加大惩治和处置力度,严肃查办基层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在正风反腐中的获得感。
持续发力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整治。扎实推进教育、医疗卫生、食品药品等领域专项治理,督促推进“大棚房”专项清理整治和“331”专项行动。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督促做好扶贫救助对象退出和集体经济相对薄弱村达标核查,实现扶贫救助和涉农资金监管全覆盖。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的制度建设,在农村三资监管及基层微腐败防治工作中进一步探索吴中方案。督促职能部门深入开展整治非法金融活动专项行动,有效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督促职能部门在上级环保督察意见整改落实、太湖生态环境保护、垃圾分类处置等工作中履职尽责。
协同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把扫黑除恶与基层“拍蝇”结合起来,深挖彻查涉黑腐败和黑恶势力“保护伞”,坚决清除包庇、纵容黑恶势力的腐败分子,严肃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助长黑恶势力坐大成势、干预和阻挠案件调查处理等问题,严肃查处“村霸”、宗族恶势力和黄赌毒背后的腐败行为,不断提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精度和实效,为人民群众营造一个更加安定祥和的生产生活环境。
(八)突出政治过硬、本领高强,高质量建设纪检监察铁军
持续加强政治建设。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强化党性锤炼,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持续深化“三转”,把思想和行动聚焦到保障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上来,聚焦到区委重大决策部署上来,聚焦到履行纪检监察职责上来。强化党的建设,切实履行自身建设主体责任,深入开展“打铁必须自身硬”专项行动,层层压实队伍建设责任。坚持好干部标准,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加大选拔调配、轮岗交流力度,培养锻炼优秀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激发干部队伍生机活力。
全面提升能力水平。把2019年作为“能力建设提升年”,大力推进专业化、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加强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坚持举办“纪检沙龙”,组织执纪审查人员开展业务交流,重点提升执纪审查能力。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把案头研究、谈话研究、蹲点研究结合起来,提升纪检监察干部解决问题能力。举办纪检监察干部知识更新培训班,进一步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法治意识和综合素能。
严格自身监督制约。针对纪检监察工作新形势、新要求,引导和激励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模范履职。要严把纪检监察干部“入口关”,选拔优秀人才充实干部队伍;畅通“出口关”,对不能适应纪检监察工作要求的及时予以调整。全面落实纪检监察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强化日常监管,切实掌握纪检监察系统工作动态。用好“纪检监察干部智慧监督管理系统”,常态化开展自身队伍建设专项督查,建立整改情况评估、问责制度,形成即查即改、滚动整改的工作机制。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其他各方面监督,打造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的纪检监察铁军。
同志们,取得全面从严治党更大战略性成果,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纪检监察机关责任重大、使命光荣。让我们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在区委和市纪委监委的坚强领导下,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持稳中求进、勇于担当作为,不断开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局面,为谱写“优生态、惠民生、兴产城、善治理”高质量发展的吴中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