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队伍纪律、整肃队伍作风,规范干警业外行为,近期,吴中区人民法院全面开展“挂证”行为自查活动,要求全体工作人员进行自查,未“挂证”人员签署“承诺书”、“挂证”人员如实提交书面报告同时报负责人、督察室,并限期完成脱离“挂证”。
“挂证”主要系指公职人员将自己的资格证书挂靠到非供职企业名下,实际未到挂靠企业工作的行为。该行为违反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务处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相关法律条例规定。
根据活动安排,法院全体工作人员对是否将自己的相关资格证书挂靠到其他企业、社团、组织等名下进行自查,并承诺明确知晓相关法律条例关于“挂证”的规定、在法院工作期间杜绝“挂证”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