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吴中区委批准,吴中区纪委监委对吴中区城南街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原主任倪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倪伟入党时隐瞒入党前的严重错误,并在入党后不知悔改,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反工作纪律,不正确履行企业安全生产监管的工作职责,造成不良影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利用本人职权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共计收受贿赂合计价值人民币49万元,涉嫌受贿犯罪。
倪伟身为党员干部,理想信念丧失,毫无党性原则,严重违反党的纪律,并涉嫌违法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之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恶劣,情节严重。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吴中区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倪伟党内除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随案移送。
倪伟简历
倪伟,男,汉族,1966年2月出生,身份证号码:320504196602151514,江苏苏州人,大专文化,1990年8月参加工作,200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历任吴中区城南街道社会事业管理科副科长,城南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副科长等职;2013年12月至2018年2月任城南街道劳动和社会保障中心副主任,其中,2016年9月起兼任城南街道安监办负责人;2018年2月至2020年9月任城南街道安监办主任;2020年9月至案发任城南街道安监办工作人员。倪伟曾因犯流氓罪,于1983年10月被原苏州市沧浪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四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