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阶段,在全面深化改革的攻坚时期,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依法治国为主题,吹响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进军号。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我国历史上第一个关于加强法治建设的专门决定,凝聚了全党智慧,体现了人民意志,是指导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件。全会强调,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的一个全局性问题,必须将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扎实抓好落实。
“以律均清浊,以法定治乱。”如果说17年前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开启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伟大航程,那么十八届四中全会再次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则是在这条道路上的一次历史性跨越,体现了我们党在治国理政上认识的突破、手段的创新。全会提出的新观点、新举措,必将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提供制度框架,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法治保障。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深刻总结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成功经验和深刻教训作出的重大抉择。改革开放以来,从提出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到确定依法执政基本方式;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到建设法治政府、完善司法体制,中国发展的进程,也正是法治进步的过程。实践证明,什么时候重视法治、法治昌明,什么时候就国泰民安;什么时候忽视法治、法治松弛,什么时候就国乱民怨。要实现经济发展、政治清明、文化昌盛、社会公正、生态良好,必须更好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重要保障。今日中国,改革发展稳定任务之重,矛盾风险挑战之多,可说前所未有。快速发展期,面对多元利益诉求如何定纷止争,促进公平正义?改革深水区,面对多样实践探索如何划定边界,掌握改革航向?社会转型期,面对多变思想观念如何调和鼎鼐,凝聚广泛共识?越是在关键时刻,越需要发挥法治的作用,让我国社会在深刻变革中既生机勃勃又井然有序。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着眼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长远考虑。治理一个国家、一个社会,关键是要立规矩、讲规矩、守规矩。法律是治国理政最大的规矩。要跳出“历史周期律”、实现长期执政,要走好“中国道路”、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必须以法治提供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的制度保障。要准确把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全会决定,就需要把法治的作用和地位,放在这样的高度来理解。
这次全会提出了180多项重要改革举措,涵盖了依法治国各个方面。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任务,历史性地摆在了我们面前,法治中国的宏图正在徐徐展开。只有以只争朝夕的精神和善作善成的作风,落实好全会的重要精神和全面部署,才能沿着法治道路、建设法治中国,走向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