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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实施吴中区人才创新创业“3311”工程的若干意见
发布时间:2012-06-11   点击次数:

关于实施吴中区人才创新创业

“3311”工程的若干意见

吴委发〔201237

 

为进一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创新型城区建设,根据《吴中区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吴委发〔201154)、《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吴委发〔201177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实施吴中区人才创新创业“3311”工程提出如下若干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我区建设“山水苏州、人文吴中”目标定位和“走进太湖时代”发展战略,加快推进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要求,牢固树立人才优先发展理念,在科技创新、重点产业以及文化、教育、卫生、旅游等领域全面优化人才政策,“十二五”期间投入3亿元,引进、培育300名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重点支持100名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1000名重点产业紧缺人才,以及一批在文化、教育、卫生、旅游等经济社会领域引领和支撑行业和产业发展的高层次人才,以人才结构优化引领和助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把吴中建设成为创新创业人才首选、各类高层次人才集聚的创新型城区。

二、政策措施

1.吴中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

实施吴中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简称吴中双创人才计划),围绕吴中区“5+2”产业振兴培育计划,到2015年底,引进和培育300名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择优资助100名领军人才,着力引进和资助一批高层次创新创业团队。

区级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给予40100万元的安家补贴;根据创业项目的规模和进度,给予50100万元的科研经费资助;提供不少于100平方米的工作场所,并免除3年租金。

鼓励和支持领军人才做强做大企业,重点培育2家以上国内知名、业内领军的旗舰型高科技企业。已经立项支持的领军人才计划企业,3年内年销售收入超过5000万元的,再给予100万元的科研经费资助,以及500万元以内的担保融资贷款,优先辅导并推荐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优先支持企业落实研发费加计扣除、自主创新产品政府采购等政策。

吴中双创人才计划由区科技局具体实施。

2.吴中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

实施吴中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积极鼓励新能源、新医药、新材料和现代服务业等重点优势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企业引进紧缺高层次人才。到2015年底,培育和引进1000名具有博士、硕士学位和研究生学历的企业创新人才,充分发挥紧缺人才在助推企业转型升级中的骨干作用。

重点产业和新兴产业领域企业引进的紧缺人才,博士研究生给予10万元的安家补贴,硕士研究生给予5万元的安家补贴,补贴在2年内分两次等额拨付。

重点产业和新兴产业领域企业现有的紧缺人才,5年内享受政府薪酬补贴,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补贴2万元,硕士研究生每人每年补贴1万元。

研究制定重点和新兴产业紧缺人才目录发布制度,每年年初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吴中重点产业紧缺人才计划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实施。

3.吴中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计划

实施吴中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计划,加快提升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的职业化水平,不断增强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推动产业转型升级的能力。到2015年底,重点支持100名企业经营管理领军人才赴境外培训,400名企业经营管理团队核心人才参加国内著名高校专题研修,1000名企业经营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参加本地业务能力培训,策划组织5场具有较高层次和较高品质的吴商论坛。积极鼓励并重点资助企业引进熟悉战略经营、善于资本运作、精通企业管理的高级经营管理人才。

企业经营管理人才境外培训和国内高校培训享受不超过培训费用60%的政府补贴,境外培训补贴每人最高不超过5万元,国内高校培训补贴每人最高不超过1万元,区级各类业务能力培训补贴不超过1000/人。

吴中企业经营管理人才素质提升计划由区经济和信息化局会同区工商联具体实施。

4.吴中高技能人才计划

加快推进实施吴中高技能人才计划,按照行业分布和紧缺急需技能人才需求,抓紧培育和引进一大批能够满足产业发展需求的高技能人才,不断优化人力资源结构,逐步提升生产一线人才的技能水平和职业素养。到2015年底,培养和引进高技能人才10000人,重点资助20名技能突出人才、200名技能重点人才和通过校企合作培养产业急需青年高技能人才800名。

技能突出人才和重点人才5年内享受政府薪酬补贴,技能突出人才每人每年补贴1.5万元,技能重点人才每人每年补贴5千元,通过校企合作培养的产业急需青年高技能人才上岗后每人一次性奖励1千元。

校企合作培养青年高技能人才项目培训的院校,根据培养学生合格并在当地就业的人数,按每人1000元标准予以补贴。区级公共实训基地列入校企合作培养的项目,以及合作培养高级工以上国家职业资格的青年在职职工的学校,参照上述标准享受培训经费补贴。

吴中高技能人才计划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具体实施。

5吴中教育人才计划

启动实施吴中教育人才计划,推进吴中区中小学教育名家工程,在全区普通中学、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职业类学校及教育教学研究机构,到2015年底,培育和引进10名左右教育名家、5名左右省特级教师(含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

教育名家一次性奖励10万元。新引进的省特级教师、教授级中学高级教师,给予20万元的安家补贴,补贴在2年内分两次等额拨付。

吴中教育人才计划由区教育局具体实施。

6吴中卫生人才计划

启动实施吴中卫生人才计划,鼓励开展高水平的科学研究和技术创新,着力培育和引进一批学术造诣较深、知名度较高、德才兼备的学科带头人。到2015年底,吴中区及驻吴中区医疗卫生单位、医学科研机构,培育和引进4名吴中区卫生领军人才、20名吴中区卫生重点人才。

吴中区卫生领军人才和重点人才享受一次性奖励待遇,区卫生领军人才奖励15万元,区卫生重点人才奖励5万元。新引进的卫生领军人才,再给予20万元的安家补贴;新引进的卫生重点人才,再给予10万元的安家补贴,补贴在2年内分两次等额拨付。

吴中卫生人才计划由区卫生局具体实施。

7.吴中文化人才计划

启动实施吴中文化产业和文化艺术人才计划,围绕动漫创意、印刷复制、人文传播、民间工艺、影视娱乐、体育健身休闲等产业重点,培育和引进一批能够引领吴中文化产业发展的领军人才和振兴吴中文化产业的重点人才,以及一批吴中文化艺术名家和文化艺术重点人才。到2015年底,培育和引进12名文化产业领军人才和40名文化产业重点人才,15名文化艺术名家和50名文化艺术重点人才。

文化产业领军人才奖励15万元,给予50万元项目资助;文化产业重点人才奖励5万元。新引进的领军人才再给予20万元的安家补贴,新引进的重点人才再给予10万元的安家补贴,补贴在2年内分两次等额拨付。文化艺术名家给予一次性奖励5万元;文化艺术重点人才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入选吴中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的,按吴中创新创业领军人才计划相关政策享受资助。

吴中文化产业和文化艺术人才计划由区委宣传部会同区文化体育局具体实施。

8.吴中旅游人才计划

启动实施吴中旅游人才计划,鼓励旅游行业培育和引进一批旅游项目策划、产品开发、电子商务、资本运作、市场营销、酒店管理等方面的紧缺人才。到2015年底,培育和引进4名左右能够引领苏州旅游业发展的领军人才、8名左右能够在推进吴中旅游业发展中发挥骨干作用的重点人才。

旅游领军人才和重点人才5年内享受政府薪酬补贴,旅游领军人才每人每年补贴3万元,旅游重点人才每人每年补贴1万元。新引进的旅游领军人才,再给予不少于20万元的安家补贴;新引进的旅游重点人才,再给予不少于10万元的安家补贴,补贴在2年内分两次等额拨付。

吴中旅游人才计划由区旅游局具体实施。

9.吴中现代服务业人才计划

实施吴中现代服务业人才计划,鼓励培育和引进以高层次金融保险、服务外包、软件和信息服务、现代物流、商务服务和总部经济人才为重点的现代服务业人才。到2015年底,培育和引进50名吴中现代服务业领军人才、200名吴中现代服务业重点人才。

现代服务业领军人才奖励10万元;现代服务业重点人才奖励3万元。

吴中现代服务业人才由区发改局具体实施。

10.吴中现代农业人才计划

启动实施吴中农业人才计划,鼓励农业培育和引进一批农村专业技术人才。到2015年底,区内培育和引进15名现代农业专业技术型领军和重点人才、10名推广人才,20名农经人才,6名龙头企业人才,20名合作带头人才,14名农村经纪人。

农业专业技术人才中领军型人才奖励10万元,重点人才奖励5万元;承担农业科技项目并取得实效的现代农业技术推广人才奖励5万元;农经人才奖励5万元;龙头企业人才奖励4万元;合作社带头人才中外聘人才奖励4万元,内部培养人才奖励3万元;农村经纪人奖励3万元,其中专业技术型人才、推广人才、农经人才每三年评选一次,合作带头人才、农村经纪人每两年评选一次。

吴中现代农业人才计划由区委农办会同区农业局具体实施。

吴中人才计划各类人才的评选与苏州市姑苏人才计划各类人才的评选同步进行,凡入选苏州市市级各类人才者,不与区各类人才的评选交叉。暂未列入上述人才计划资助的人才,根据吴中人才工作和人才队伍建设需要,由区人才办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参照上述计划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并纳入吴中人才计划政策体系。

三、配套服务

1.创新服务政策。积极为人才创业发展多办实事,制定《吴中区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享受生活待遇暂行办法》,给予区级以上高层次人才在居留和出入境、落户、医疗、保险、住房、税收、通关、子女入学、配偶安置、法律服务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和服务措施。

2.搭建服务平台。健全覆盖全区的人才服务网络,加强吴中人才服务中心建设,建立镇(区、街道)人才服务站和规模以上企业人才联络点,开通吴中人才服务热线,加快推进人才公寓建设,努力为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提供功能齐全、水平专业、标准规范的一站式、全过程服务,塑造政府招才引智和科技招商形象,着力打造人才服务品牌。

3.推进载体建设。结合地区重点产业发展,加强各类产业园的布局规划与建设引导。扎实推进企业院士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研究生工作站建设,积极引导企业增加研发投入,全力支持企业建设研发平台,鼓励开展科技研发活动。

4.优化融资环境。积极引进和培育金融产品创新、风险投资与资本运作方面的专业人才。通过设立创业风险投资基金和财政融资担保资金等途径,探索建立科技创新企业与金融服务机构的合作机制,搭建创新创业融资服务平台,择优扶强一批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企业。

5.夯实引智平台。围绕吴中重点产业发展,突出创新企业主题,继续坚持高规格主办、高标准定位、高水平组织举办苏州国际精英创业周吴中分会场和生物医药高峰会活动,宣传推介吴中的人才政策和创业环境,拓宽高层次人才尤其是海外高层次人才的引进渠道,促成高层次人才与科技项目、创新载体、创业资本等多元要素的对接整合。坚持“请进来”、“走出去”并举,常态化举行“两院院士吴中行”,“吴中科技人才工作高校行”系列活动,加强科技镇长团工作,着力探索政产学研长效合作机制。

6.加快社会化进程。鼓励社会中介组织与培训机构参与人才资源开发,按照产业发展规划布局以及高层次人才开发需求,引导非政府组织参与高层次人才和紧缺人才的引进与培育,对积极推荐并成功引进国家、省、市、区创新创业人才计划人才的海内外社团组织、中介机构和个人给予奖励。

7.健全激励机制。组织开展两年一届的全区“杰出人才奖”、“优秀人才奖”和“人才发展奖”的评先表彰活动。对重视人才工作并在引进高层次人才方面成效突出、业绩明显的集体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加强对优秀人才和人才工作先进典型的宣传,营造尊重知识、珍惜人才、鼓励创新、崇尚创业的良好氛围。

8.强化目标考核。实施镇(区、街道)党政领导干部人才科技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健全完善和量化考核指标体系,建立健全人才工作定期通报制度,进一步强化人才工作绩效考核导向,把反映人才质量的核心数据纳入各镇(区、街道)科学发展水平的统计要素体系。

本意见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试行至20131231,涉及相关经费按区财政和所在镇(区、街道)财政各承担50%。原试行的吴中区十大人才工程实施细则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意见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