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
发布时间:2009-03-31 点击次数:次
为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经江苏省人事厅同意,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决定面向全省机关公开选调5名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范围、对象、条件及职位安排
(一)选调范围
江苏省、市、县(区)党委、人大、行政、政协、审判、检察、民主党派和工商联机关,省以下垂直管理部门所属机构。
(二)选调对象
选调范围内符合条件人员
(三)选调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基本条件;
2、具备公务员身份;
3、具有较强的文字工作能力,有2年以上文秘岗位工作经历;
4、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年龄35周岁以下(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科级及以下职务;
5、品行端正,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
6、身体健康。
(四)职位安排
综合文字工作岗位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报名采取网络方式,报名表格可在相关网站下载。
报名截止时间:4月7日11:30之前。
报考者4月8日10:00后可到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报名网址:中国江苏省政府门户网站(www.js.gov.cn)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要求如实填写《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一式一份)并经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盖章确认后,传真至(025)83396392。
2、相关部门根据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并通过报名网站及时发布准予考试人员名单。
通过资格初审人员须于4月16日9:00至4月18日10:30在南京市北京西路68号省政府传达室领取准考证,届时须携带《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现任职务证明(以上须为原件)以及本人公务员身份证明(公务员登记表或吸收录用国家公务员审批表等)复印件(经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盖章确认)。
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资格。
(三)报名结束后,如审核通过人数与选调数量比例不足1:6,相应减少选调数量。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
(一)笔试时间为 2009年4月19日上午
考生应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见准考证)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本人准考证、身份证。
(二)面试人选确定
笔试阅卷结束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报考人员,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录用人数1:4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
四、考察确定
根据报考人员总成绩,按选调人员计划数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人选。根据考试、考察以及体检情况,确定选调人选。选调人选原则上实行3个月试用期,根据试用期表现并经分管领导同意,报江苏省人事厅办理调动手续。
五、报考政策咨询电话及有关信息发布网址
招考政策咨询:025-83396393 025-83396396
有关信息可及时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中国江苏省政府门户网站 www.j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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