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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乡镇公务员
发布时间:2008-09-03   点击次数:
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日前出台《意见》
 
    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近日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从优秀村干部中考试录用乡镇机关公务员工作。为做好这项工作,中组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门制定了相关的工作意见。
  根据《意见》,乡镇机关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公务员,应面向任职3年以上的选聘到村的高校毕业生和优秀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其中,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录用率要达到70%。今后,乡镇机关补充公务员,应逐步提高从优秀村干部中考录的比例。对少数特别优秀的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经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报考时学历可放宽到中专、高中,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
    据悉,招录工作一般结合省(区、市)统一招考公务员工作一起进行。招录的频率和数量由各省(区、市)根据乡镇机关公务员队伍建设需要、乡镇编制空缺情况确定。录用工作按照公务员法及《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由省级或经授权的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进行;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可根据其任职情况、德才表现,任命为科员或办事员职务;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录用。      (仁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