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淄博市组织工作创新成果之二
去年以来,山东省淄博市自觉坚持以人民满意为根本标准,围绕提高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领导水平和执政能力,扎实开展“认真专业务实”作风效能建设活动,深入实施“能力素质提升”、“选人用人公信度提升”工程,大力推进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人民群众对干部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升。
“六字”引领新政风 群众满意上水平
面对山东省委提出的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率先发展的新要求,淄博市在第十次党代会上明确提出“建设殷实小康,构建和谐淄博”的奋斗目标和“认真专业务实”的作风建设要求。从去年8月份起,淄博市组织全市119个单位集中开展了以践行“认真专业务实”为主题的作风效能建设活动。
此次集中活动历时5个月,分学习动员、统一思想,查找问题、主题实践,开门整改、完善制度,总结检查、完善提高四个阶段进行。
为确保活动实效,真正解决好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种种问题,淄博市坚持创新活动载体,在活动中求深化,在实践中求创新。在全市组织开展了以“为民便民利民”为主要内容的主题实践活动。市活动办公室指导各单位积极制定培训计划,落实培训任务,组织开展了“岗位练兵、岗位比武”等活动。各区县、各部门积极采取集中辅导、知识竞赛、上党课、典型示范、专题讨论、警示教育等多种形式,认真抓好干部职工的理论和业务学习。坚持开门搞活动,广泛接受监督,在淄博日报刊登《致全市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公开信》,公布市作风效能建设办公室各工作组和各区县、部门的监督投诉电话及征求意见电子邮箱,并向部分市级以上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企事业单位、村(居)公开发出900余封征求意见信,征集意见、建议384条。
群众的事,再小也是大事。这些小事折射着群众利益在机关干部心里的份量,所以,不管是大事小事,一定要给群众一个负责任的答复。为切实转变干部作风,提高群众对干部队伍的满意度,淄博市组织市直部门在淄博电视台和淄博日报进行了公开承诺,公开各类办事程序、制度、法规等1600余项。在淄博电视台开办了大型电视访谈节目《政务现场》,分别组织全市110个职能部门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专业人员走进演播室,就部门职能、有关政策、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与观众进行面对面交流,并通过热线电话、网友留言等形式,请嘉宾现场解答相关问题,形成交流互动。在节目题材和内容的选择上,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贴近生活、服务百姓,着眼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如水电暖、劳动就业、医疗卫生、入学等问题。积极为群众解读政策、答疑释惑,监督各部门全面履行公开承诺情况。《政务现场》栏目的开通,实现了干群沟通零距离、解决问题面对面,拉近了普通群众和领导干部的距离,架起了干群关系的“连心桥”,在转变干部作风、解决民生问题等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一组组真实的数字诠释着作风效能建设所取得的成效。活动期间,全市已确定的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387项,全部进入行政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即时办结率达到40%以上,80%以上的承诺件能够做到提前办结。对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中征集的384条意见、建议,逐条督促落实整改。在全市范围内开通“政风行风热线”,受理群众热线3800余次,反馈率达100%,对群众投诉、咨询问题的解决和落实率达90%以上。受理有关效能建设的各类投诉596件,对不作为、乱作为的127名公务人员进行了处理,并对2起典型案件进行了公开通报。
“认真专业务实”作风效能建设集中活动已经结束,但是由此引发的冲击波却遍及淄博各级各部门。集中活动的结束也正是新一轮活动的开始,淄博市为把认真专业务实作风效能建设活动作为一项常规性工作,巩固下来,把一时之策转化为经常之举,建立健全了领导干部一岗双责的责任机制、学习教育机制、机关工作运作机制、民主监督机制、便民服务机制、评价考核机制,切实构建起作风效能建设的长效机制,使机关作风更加改善,机关效能更加提升,人民群众更加满意。
深入实施“公信度提升工程”
去年以来,淄博市围绕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群众满意度,深入实施“公信度提升工程”,坚定不移地创新完善选人用人机制、方式,不仅提高选人用人水平,而且进一步确立了良好的选人用人导向。
着力增强民主推荐的科学性、准确性。淄博市大胆探索完善民主推荐制度,有效确保民主推荐的真实性、科学性。实行无意向民主推荐,即不预先带有推荐意向到单位推荐。在民主推荐会议召开前2-3个小时通知推荐单位,明确参加人员范围,不说明会议内容,下发通知到召开推荐会议不隔夜。会上采取发布职位说明的办法,公布推荐资格、条件和职位,凡是符合资格、条件的人员都是被推荐对象。设计了新的《民主推荐表》,注重对民主推荐中反对意见的分析评价,使民主推荐工作更加规范。对大范围内推荐出的人选,再到人选工作单位进行民主测评,与民主推荐结果相互印证。
大力推行差额考察、延伸考察。一是提高差额考察比例。在市直部门、区县干部选拔中,实行了差额考察,并将差额考察的范围逐步扩大到区县直部门、乡镇干部的选拔任用中。二是进行干部出生地和成长地调查。对在现岗位工作不满2年的,到其前一个工作单位进行延伸考察,主要通过与考察对象共过事的领导班子成员个别谈话方式进行;属1年内交流的干部,在原单位对其进行民主测评和书面征求意见。三是开展家访活动。将考察触角向干部生活圈和社交圈延伸,实地查看家庭情况,并与考察对象的父母、配偶等进行个别座谈,同时,到考察对象邻里进行调查了解,全方位掌握干部平时表现、与邻里关系等情况。四是组织民意调查。主要包括履职、作风、形象等内容,参加民意调查人数在100人左右,其中城镇居民代表、农民代表和一般干部代表50人左右,不低于50%。采取召开会议填写调查表的方式进行,并运用“干部考察信息管理平台”进行汇总分析。
坚持在重点项目、重大事件中识别使用干部。一方面,抓住重点对象。该市每年有针对性地安排部分领导班子进行经常性考察,把管钱、管项目及有苗头性问题的领导班子,作为经常性考察的重点对象。另一方面,把握关键时期。建立了优秀项目成果申报,重点项目和重大事件考察记实、实绩分析,考察结果评定、公示、反馈制度,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和部署、开展重点工作项目建设、处理突发事件时,迅速组织考察班子,及时深入一线跟踪考察,全面考察干部在关键时候的表现,看干部的组织观念、大局观念,是否与党委、政府保持高度一致;看决策水平、组织领导能力,是否及时果断、有条不紊;看工作作风,是否真抓实干、率先垂范,是否真正达到市委提出的“认真专业务实”的要求。建立干部经常性考察档案,把经常性考察情况与年度考核、平时掌握情况相结合。今年以来,该市对在胶济铁路重特大交通事故处置中的干部表现及时进行了跟踪考察;选派两名组工干部深入到四川省北川县抗震救灾第一线,现场考察淄博市派驻北川县进行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的675名干部。
对部分岗位实行先试用后任命。在干部任用上,淄博市改变过去在干部任命后实行试用期的办法,对部分岗位实行先试用半年,试用结束再考察、测评、任命的办法。在任命之前试用,对群众来说,意味着改变人选的空间较大,群众能实实在在地监督;对干部本人来说,意味着干不好则难以继续干的压力,会更加全力地去尽职尽责;对组织来说,也有足够的缓冲余地,有更多的跟踪考察时间,从而减少选错人的风险,防止“生米煮成熟饭”,从而更加准确地使用干部。
实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记实制度
为强化对选人用人的全过程监督,确保“选好人、用准人”,去年以来,淄博市实行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记实制度,进一步提高了干部选任的科学性、准确性、规范性。
创新记实载体。实现干部选任程序和内容的有机统一,是做好干部选任记实的基础性工作。淄博市从创新规范记实载体入手,用“表”贯穿记实全过程,切实增强了全程记实工作的可操作性、实效性。专门设计印制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程记实表》,以每名提拔重用干部为记实对象,一人一表。记实内容主要包括选拔任用工作程序记实和有关重要情况记实两部分,通过“记台账”的形式,从初始提名到试用期满考察,对干部选任的每个环节、程序和步骤详实记录,建立了一个清晰、透明、便于查询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链,实现了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全程监控。
突出重点事项。重点事项主要是干部选拔任用中的关键环节和用人不正之风的易发点。记实过程中,通过坚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阳光操作,把干部选拔任用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真正交给群众,不断扩大畅通监督信息渠道。对上级组织部门转办、督办的“12380”干部选拔任用专用举报电话群众举报、有关科室及考察组受理的干部选拔任用举报等,实行专项调查制度,确保件件有落实、有结果,予以客观真实的记实。在干部试用期间,对干部能否胜任工作、是否可以正式任职做出明确记录,更加立体、更加全面地反映领导干部的情况。
强化制度约束。为进一步增强提名主体的责任意识,淄博市始终坚持制度化操作、规范化运行,专门制定实施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该办法对干部推荐工作中的5种违规行为、考察工作中的14种违规行为、讨论决定中的9种违规行为、选举中的4种违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通报批评、诫勉谈话、警告、严重警告、记过、撤职等相应处分。该办法的制定实施,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各相关主体责任更加明确,为干部选拔任用违规责任追究提供了制度依据。
实行细节控制。“细节决定成败”,选任干部失之一毫将差之千里。淄博市全程记实工作注重在细节控制上做文章,突出全程记实的“即时”性,最大限度的避免事后补记、事后整理的记实弊病。根据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责任分工,规定谁主责谁记录,在干部选拔任用的每个阶段和环节,坚持“发生即记实”,分别指定专人填写、审核,确保时效性。从干部推荐到试用期满正式任职,每个阶段的每一项工作都要求工作实施落实到人,记实责任落实到人。对重要情况实行一事一记,分阶段、分环节逐条填写,详细、真实地记录时间、地点、责任人、事由及结果,客观反映事情的本来面目。
干部选拔任用全程记实制度的实行,实现了干部选任“隐性权力显性化,显性权力规范化”,形成了一个规范运作、程序严密、制约有效、权责统一、资料完备的立体全方位监督体系;进一步规范了初始提名行为,使干部选拔任用的主体责任更加明确,增强了各级党委尤其是主要负责人选人用人的责任意识;实现了对选人用人权运行的动态全程监督,进一步提高了干部选任监督管理的质量和水平。
把群众满意度引入绩效考核
淄博市不断健全完善地方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在2007年度区县党委政府目标管理考核中,全面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活动,并将调查结果引入绩效考核。
调查的范围和对象。主要是各区县18-69岁之间的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居民,每个区县分别成功访问300人,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和居民各占50%。白天工作时间访问机关、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晚上访问居民,其中有个体劳动者、离退休人员、下岗或失业人员等,基本涵盖了各个社会层面。
调查的主要内容。根据访问对象对所在区县工作的熟悉程度不同,灵活简洁地设计调查问卷。问卷有总体评价和单项评议两个层次,总体评价有1个问题(20分),由被访者对所在区县总体工作进行评议;单项评议有10个问题(共80分),根据民意调查要点,结合区县工作特点,由被访者从机关作风效能建设(16分)、发展经济和改善环境(24分)、解忧扶困和促进就业(16分)、发展社会事业(16分)、加强基层组织建设(8分)等方面,根据自己直接感受进行评议。
调查的组织形式。利用社情民意调查中心的计算机辅助电话调查系统,采用电话调查访问。根据电话局号对区县的分割,在前三位数字确定的情况下,由计算机自动生成后四位,随机拨打访问。为确保调查工作公正、透明,调查前,市目标管理考核办公室专门在各新闻媒体发布预告;调查过程中,市考核办、市纪委监察局、公证处派人全程参加,各区县考核办主任、督查室主任到场参与监督;调查结束后,当场公布调查结果,市考核办、市纪委监察局、公证处、区县考核办等有关人员现场签字认可。
调查结果的统计与运用。所有评议内容均列出好、较好、一般、差四个选项,其中“好”为100分、“较好”为80分、“一般”为60分、“差”为40分。按照总体评价占指标权重的20%,单项评议占指标权重的80%,计算出有效问卷的平均值,为该区县群众满意度调查最后得分,并将其按照满分60分的标准计入各区县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总分值。对群众提出的问题、意见和建议,市考核办分类整理,为市委、市政府倾听民意、科学决策、指导工作服务,并督促各区县和有关单位抓好整改落实,给群众一个满意的答复。(撰稿:李锋、郑祥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