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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组部财政部要求不得拖欠大学生“村官”补贴
发布时间:2008-10-29   点击次数:

    人民网北京10月28日电 (记者董宏君)为保证大学生“村官”顺利开展工作,为他们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最近,中央组织部和财政部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部门,尽快上报完成2008年度中央选聘计划的数量和选聘到村任职高校毕业生名单,并按照东、中、西部地区不同标准,拨付了2008年度中央财政补助资金和一次性安置费。

  两部门要求,中央财政补助资金拨付到位后,各地要及时为选聘到村任职的高校毕业生发放工作、生活补贴和一次性安置费。保证按月发放,不得延误拖欠。在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要按规定发放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各地要加强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有关部门必须严格按照资金用途开支,不得以任何名义挪用、挤占。对资金使用情况,要跟踪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出现财政补助资金被挪用、挤占等问题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