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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实施流动党员管理“温暖计划”关爱服务流动党员
发布时间:2008-05-04   点击次数: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日前,苏州市委决定在全市流动党员中实施“温暖计划”,以人为本,不断强化基层党组织服务党员的能力,强化各级党员服务中心服务流动党员的功能,通过为流动党员提供就业、学习和生活等方面的必要帮助,切实增强流动党员的归属感,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流动党员“温暖计划”主要有六方面内容。

一是纳入管理。公安、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在外来人口基本情况和外来务工人员就业、培训信息采集中,登记外来人员的政治面貌,并与基层党组织实行互通、比对和共享;基层党组织及时掌握流动党员的情况,将外来流动党员编入党组织,建立和完善流动党员管理信息库。流动党员相对集中、具备条件的,可专门建立流动党员党组织。在加强外来流动党员管理的同时,结合外出流动党员实际,切实加强外出流动党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二是教育扶持。各级党组织主动将流动党员纳入本地党员经常性教育范畴,通过上党课、发放学习资料、运用现代远程教育开展学习等方式,积极开展流动党员的学习、教育和培训。按照教育部门关于外来人口子女义务教育管理工作的有关规定,协助做好流动党员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就近入学工作。

三是安居乐业。在市和县级市、区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设立流动党员服务窗口,向有就业需求的流动党员,及时提供就业信息和就业指导;根据劳动保障部门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安排,积极组织流动党员参加定点培训机构举办的职业技能培训,帮助流动党员参加就业推荐。通过流动党员服务网络和平台,为有租(购)房需求的外来流动党员推荐诚实守信的房产中介服务,促进外来流动党员安居乐业。

四是维护权益。基层党组织要积极保障流动党员行使党员权利,维护流动党员的合法权益。在流动党员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通过基层党组织与有关部门进行沟通联系,由相关部门提供劳动纠纷调解、法律援助、工伤保险、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帮助。

五是和谐共建。开展流入地党组织与流出地党组织、基层党组织与外来流动党员党组织之间多种形式的结对共建活动。加强与流入苏州市党员较为集中的流出地党组织的横向联系,构建流入地与流出地党组织密切配合、有机衔接的管理机制;及时了解流动党员党组织开展工作情况,帮助指导和共同开展各项党员教育管理工作。对生活困难的流动党员进行结对帮扶,定期进行走访,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六是先锋实践。组织流动党员参加全市以“富民、发展、创新、和谐”为主题的先锋实践活动,及时发现、培育、表彰流动党员管理方面成绩突出的基层党组织和流动党员先进典型,增强广大流动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内在动力。

为确保流动党员“温暖计划”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该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落实三方面保障措施。

一是建立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协调机制。建立由组织部门牵头,综治、公安、司法、人事、劳动保障、教育等部门组成的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协调机制,相关部门定期交流情况,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形成合力,确保流动党员各项管理服务措施落到实处。

二是着力解决流动党员活动场所、活动经费等问题。各级党员服务中心(站)要为流动党员开展组织生活提供便利条件。市委组织部对城区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及相关党员服务中心工作经费进行资助,各县级市、区委组织部门每年拨出专款用于党员服务中心的活动经费和对流动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

三是注重对新情况、新问题的实践探索。注重流入地与流出地党组织的双向交流和联系,根据流动党员实际,共同探索体现先进性、可操作性强的管理服务措施,促进流动党员加强党性锻炼,增强党员意识,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