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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乐泉:加强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 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发布时间:2010-09-14   点击次数:

据新华日报报道: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副书记、中央综治委副主任王乐泉9日至12日来到江苏常州、无锡、镇江、南京等地,就政法综治维稳工作,特别是推进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项重点工作进行调研。他对江苏政法综治工作近几年来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并强调,要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经济社会发展新的阶段性特征,进一步加强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加快社会管理创新的系统推进、整体发展,全面提升社会管理水平,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王乐泉在江苏省委书记梁保华、省长罗志军等陪同下,先后深入常州市公安局指挥中心、新北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常州市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指挥中心、武进区多元化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无锡市公安局第一看守所、无锡市职教园区政法综治中心、南京市玄武区社区矫正中心等基层政法综治维稳单位,详细了解三项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并考察了常州科教城、无锡尚德电力控股有限公司、镇江规划展示馆、雨花软件园等企业、园区和常州市南湖家苑、镇江市丹徒区世业村、南京市建邺区月安小区等乡村、社区。他指出,经济发展水平提高了,广大群众的期望值也随之提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要求更高、难度更大。越是经济发达地区,越是在经济发展形势大好的情况下,越要处理好发展与稳定的关系。要认真研究维护社会稳定面临的新问题和新挑战,拿出更多的精力谋划和抓好稳定工作,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创造更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王乐泉指出,近年来,一些地方在抓发展、抓建设的过程中,对群众利益、群众疾苦考虑得不够,由此引发一系列民生问题,影响到社会和谐稳定,在抓经济发展的同时,必须更加重视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努力把改革发展成果更多地惠及广大群众。要坚持“普惠”原则,坚持把民生优先作为维护社会稳定的治本之策,统筹解决好加快发展与安民富民的关系问题,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大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腾出更多精力、拿出更多财力解决好群众普遍关心的住房、就业、教育、医疗、社保等实际问题,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和谐因素。

王乐泉要求,要建立健全社会管理创新的组织领导机制、协作配合机制、督促检查机制、考核奖惩机制,进一步推进社会管理信息化建设,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在社会管理创新中的主体作用,实现系统推进、整体发展,全面提高社会管理水平。

在江苏调研期间,王乐泉还与江苏省委、省政府和省委政法委、省综治委成员单位负责同志进行了座谈。

    中央政法委秘书长周本顺、副秘书长王其江参加调研。江苏省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王国生,省委常委、南京市委书记朱善璐,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林祥国等陪同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