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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人事报: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
发布时间:2019-06-18   点击次数:

  近日,中央办公厅印发《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这既是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总章程,也是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重要依据,为新时代选人用人监督提供重要遵循。作为组织部门,要下力气抓好《办法》的全面贯彻执行,匡正选人用人不正之风,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坚持政治标准放在首位,确保一把尺量准《办法》严卡政治这一重要标尺,突出政治监督,明确监督检查重点内容。一是严守政治属性。《办法》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强调党管干部原则,选拔讲政治、有能力、敢担当、善作为的干部。我们要扎紧选人用人制度的笼子,旗帜鲜明体现政治性,形成完善有效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二是严格政治标准。《办法》在政治监督中突出政治标准,严把政治关、品行关、能力关、作风关、廉洁关。我们坚持开展党员领导干部任前政治体检,考准考实干部政治素质和政治表现。我们要继续坚持好干部标准,在常态工作中政治能力、在实地调研中访政治素质、在任前体检中政治忠诚、在实绩考核中政治担当,树立旗帜鲜明讲政治的良好导向。三是严明政治规矩。《办法》将干部选拔任用中执行相关政策规定情况作为监督检查重点,从严查处违规问题和不正之风,匡正选人用人风气。我们要持续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检查,深化干部调整报批、备案制,将监督关口前移,形成选人用人好风气。

  坚持从严要求贯穿始终,确保一条链到底《办法》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要求,聚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各环节完善监督措施,构成一条事前报告、事中监管、事后评议、违规追责的完整监督链。一是纵向贯穿选拔任用全过程。明确坚持好干部标准和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规定等五个监督检查重点内容,全方位、立体式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进行透视体检。《办法》特别明确12 项任前报告事项,有效抓住源头预防,与其他干部选任程序共同形成责任清晰、相互衔接、完整闭合的防范机制。我们要建立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评价体系,为客观、准确地评价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提供科学依据。二是横向构建防治并举防火墙。《办法》把专项检查、离任检查、问题核查等工作方法结合起来,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关。我们要突出重点、严守程序,做到有的放矢、聚焦靶心,让选人用人违法违纪行为无处遁形。三是面上织密齐抓共管监督网。《办法》着眼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组织监督、民主监督机制。我们既要强化上级党组织监督检查,又要完善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健全组织(人事)部门监督机制,拓宽群众监督渠道,建立地方党委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形成监督工作合力。

  坚持公道正派选人用人,确保一碗水端平《办法》明确责任追究的主体、情形和方式,树起警示牌、架起高压线,以责任落实倒逼正确履职,以唯才是举端平公道正派这碗水。一是强化主体责任。《办法》细化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五类责任主体,明确4 种责任分类。我们要牢固树立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既要严格依规照章办事,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又要做实做细选拔任用各个环节,防止用人失察失误,提高选人用人质量。二是强化制度执行。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办法》让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方式等有执行的依据。作为组织部门,我们要善于监督、敢于较真,切实发挥好制度利器的监督作用。要全面深入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带头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制度,严格按照规定的资格、条件、程序、纪律办事。三是强化责任追究。严格责任追究是防止用人失察的最强保险,《办法》对18种具体情形高悬问责之剑,划出选人用人履责红线,使责任追究更具针对性和操作性。同时,明确组织处分、纪律处分和法律处分三种具体追责措施,变柔性要求为刚性约束。我们要进一步严格责任追究的标准和程序,坚决防止处理过程中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匡正选人用人风气、严明选人用人纪律。(《组织人事报》2019618日 第6)(作者系区委常委、组织部长张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