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党员教育管理
2007年苏州市吴中区党员教育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07-04-04   点击次数:
关于印发《2007年苏州市吴中区
党员教育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镇、街道(场)党(工)委,区级机关各党(工)委,开发区、度假区、穹窿山风景管理区党工委,各区直属企业党委:
现将《2007年苏州市吴中区党员教育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中共苏州市吴中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苏州市吴中区委组织部
                                                                      中共苏州市吴中区委宣传部
                                         2007年3月1日
 
 
 
 
2007年苏州市吴中区党员教育工作要点
 
2007年,全区党员教育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区第二次党代会精神,以“迎接十七大胜利召开和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为主线,紧密联系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实际,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把集中教育、经常性教育和典型示范教育有机结合起来,不断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政治理论素质、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执政能力,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为我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有力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
一、围绕“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奋斗目标,不断提高全区党员队伍的整体素质
1、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党的十七大精神。要组织广大党员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着重引导他们准确理解和把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准确理解和把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原则和重大举措,尤其要进一步理解《决定》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举措,不断提高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实际本领;把握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关键在党的要求,不断增强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推动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自觉性。党的十七大召开后,要迅速组织传达学习,深刻领会十七大精神,研究提出贯彻落实的意见,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进一步开创各项工作的新局面。
2、积极开展党员先锋实践活动。以学习贯彻省、市、区党代会精神为契机,引导广大党员充分认识到过去五年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取得的突出成就和宝贵经验;准确把握今后五年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总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发展路径和重大举措;认清新发展阶段全区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现实条件、历史机遇和严峻挑战,进一步组织党员立足本职岗位,围绕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目标,积极开展以“富民、发展、创新、和谐”为主题的党员先锋实践活动,通过党员责任区、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户、党员承诺、设岗定责、结对帮扶、志愿者服务和“三走进三服务”等多种形式,引导广大党员以改革的精神、创新的思路、扎实的举措,做富民的领路人、发展的带头人、创新的先行人、和谐的引导人。
3、加强党员经常性思想教育。着眼提高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组织广大党员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深入学习《江泽民文选》、十六大以来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提出的科学发展观和一系列重大战略思想,重点掌握贯穿其中的基本观点和基本方法,不断增强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创新成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引导广大党员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以建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重点,加强共产党员的道德建设。各级党组织要根据党章和党内其他法规的规定,紧密结合各自实际,建立健全共产党员的道德行为规范。通过典型示范、活动激励、警示教育等,促使党员干部分清是非荣辱,明辨善恶美丑,提升道德境界,带头践行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贯彻《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试行)》,深入推进大规模培训干部工作,牢固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以发展见实效、百姓得实惠作为衡量政绩的重要标准,引导各级党员干部根据履行岗位职责要求,学习相关领域的知识,包括学习现代经济知识、科技知识、社会管理知识、法律知识,不断完善知识结构,提高业务素质,努力成为领导科学发展的行家里手。
4、坚持不懈抓好党风廉政教育。不断加强对全区广大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廉政教育,促使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树立正确的地位观、权力观和利益观,切实增强为民执政和拒腐防变的能力。要继续开展以“亲情助廉、友情促廉、社会倡廉”为主要内容的教育活动,不断增强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要按照省纪委等九部门联合下发的《江苏省廉政文化示范建设标准(试行)》和《苏州市廉洁文化建设五年规划(2006—2010)》的要求,结合吴中区实际,积极开展创建省、市、区廉洁文化示范点工作,全面持久地推进廉洁文化进机关、社区、家庭、学校、企业和农村工作。要加强《吴中清风》廉政网站建设,着力打造具有吴中特色的“吴中清风”廉洁文化品牌,努力在全社会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氛围。
5、进一步深化科技素质培训活动。围绕区委、区政府《关于实施“八大工程”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意见》,以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目标,贯彻落实《2006-2010年苏州市吴中区农村党员、基层干部科技素质培训规划要点》,建立科技素质培训工作专家库,深入开展“科技专家进村入户兴农富民工程”,评选出一批农村党员、基层干部科技素质培训示范基地,加大对民营企业党员经纪人的培训力度,全面提高农村党员、基层干部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的本领,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智力支持。   
二、坚持开拓创新,努力增强党员教育工作的实效
6、进一步拓展党员教育的阵地建设。坚持合理布局、适当超前、务实管用、功能匹配的原则,逐步形成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全覆盖的党员教育阵地网络。加强各级党校软硬件建设,进一步规范和推进基层党校建设,继续开展吴中区星级基层党校、先进分党校评选表彰工作,充分发挥党校在党员教育方面的主阵地作用。按照“扩点、增量、提质”的要求,进一步推进党员服务中心(站)建设,着力抓好农村、社区、非公企业党员服务中心(站)示范点建设,带动加快基层站点建设,努力构建覆盖城乡的党组织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的网络。主动参与苏州日报有关党建专栏的宣传活动,进一步提升“吴中党建”网站建设水平,增强教育培训的功效。
7、鼓励创新党员教育方法。坚持从实际出发,不断创新党员学习教育方法。认真抓好集中教育,充分利用党校和党员服务中心等载体,定期开展培训学习,积极推进和完善“菜单式”、互动式的教育形式,提高党员学习的兴趣和质量;切实提高党员学习教育的覆盖面,广泛借鉴“集体过政治生日”、“送学上门”、“学习中心户”、“楼宇党小组”和“流动党员学习小组”等行之有效的学习方法和组织形式,不断探索党员教育的新方法、新途径,确保党员受教育,永葆先进性;深入挖掘、选树优秀共产党员的先进典型,通过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宣传、开展巡回演讲报告等形式,扩大先锋模范的效应;坚持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学习,坚持党委(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建立完善干部学习档案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干部学习培训的考核激励;大力倡导党员自我教育,积极鼓励党员业余参加在职学历教育和技能培训。
8、整合利用各类党员教育资源。按照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充分利用本地的各类教育资源开展教育活动。要依托党建联席会、结对共建等载体,对辖区内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等阵地、教育资源进行统筹安排、综合利用。充分利用本地红色资源、廉政资源、文化资源、科技资源、先进性教育成果等,开展党员经常性教育。积极发挥好区讲师团成员在理论教育方面的辅导作用。深入开展“菜单式”选学,充分利用党员电教、现代远程教育、网络等现代化手段,加强教学资源的深度开发,提高教育培训的质量和效果。
9、不断完善党员教育制度。以落实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意见》(吴委发〔2006〕109号)为抓手,进一步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形成新制度,逐步建立起符合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实际,全面、具体、配套的党员“长期受教育、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要健全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调研、旁听制度,坚持党员轮训、农村党员冬训、学分制考核、“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员电化教育以及主题教育活动和典型宣传等行之有效的制度和方法,按照先进性建设的要求,积极探索,推进党员教育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党员教育工作的实效。
三、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提高党员教育工作的水平
10、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发挥领导组织和协调作用,把党员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强化责任落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要充分发挥党员教育联席会议的作用,形成组织部门牵头,组、纪、宣、党校等部门密切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参与的良好格局,经常研究解决带有普遍性和倾向性的问题,加强对基层党员教育的宏观指导和检查督促,推动党员教育工作的扎实开展。
11、不断加强党员教育工作者队伍建设。要真正重视、真情关怀、真心爱护广大基层党员教育工作者。要分层分批组织党员教育工作者参加各类培训,年内计划举办基层党校骨干培训班和基层党务干事培训班,不断提高他们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及时为基层提供《2007年党员教育读本》、《入党积极分子辅导教材》、《党委中心组学习参考材料》、《党员服务中心新资讯》等各类教材和有关资料,帮助基层党员教育工作部门和教育骨干解决实际困难。
12、切实保障党员教育经费。注重多渠道筹集党员教育经费,返回给各基层党(工)委的党费应主要用于党员教育。党员教育经费要向农村、街道社区和其他有困难的基层党组织倾斜。企事业单位党员教育经费在管理费中列支。有条件的单位应划拨专项经费,专款专用,并根据工作需要逐年增加。加强基层党建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开展党员教育工作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