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调动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的积极性,促进全区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根据《苏州市吴中区高层次人才项目资助办法》(吴人才[2005]2号)精神,决定继续开展2012年高层次人才项目资助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在职的国家级专家、部省级专家、享受政府特殊
津贴专家;
2、省“333工程”培养对象、区级专业技术拔尖人才、区领导联系专家对象;
3、来吴中区创业的回国留学人员及其他优秀人才。
二、资助重点
1、国家级、部省和市级科技进步奖入围的项目;
2、获得市级以上立项的项目;
3、获得区级科技进步一、二等奖的项目;
4、科研取得较大进展,正在实施成果转化的项目;
5、围绕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创新型城区建设,在文化、教育、卫生等行业有重要科学意义和应用前景的项目。
三、有关要求
1、各单位(部门)要坚持公开申报、择优推荐的原则,真正把成熟度高、转化成功性大并能产生较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项目推荐上来;
2、申报材料必须实事求是,内容准确,经费预算合理。上报项目资助申请表外,还应附有关立项证明、成果转化合作协议、科技成果鉴定证书、专利证书、各类获奖证书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
3、申报截止日期为2012年11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请各单位(部门)按时把2012年高层次人才项目资助材料上报区人才办(区委组织部人才科,联系电话:65252319)。表格下载:吴中党建网下载栏,http://www.szwzdj.gov.cn.
附件:
1.苏州市吴中区高层次人才项目资助申请表.doc
苏州市吴中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10月15日